為進一步強化深穗莞交界水域的執法監管力度,全方位落實防范商漁船碰撞風險的各項舉措,切實維護深穗莞水上交通安全的穩定態勢,保障2024年海洋伏季休漁制度得以順利施行,4月17日,深圳市海洋綜合執法支隊、廣州市海洋綜合執法支隊、東莞市海洋綜合執法支隊、寶安海事局、廣州海事局、東莞海事局這六家單位經研究后達成合作協議,并攜手開展了“商漁共治”專項執法行動。
深化合作,共建協作機制

當日,六家單位于寶安海事局召開了第一次聯席會議。各單位依據轄區實際狀況和自身職責,分別匯報了近期防范商漁船碰撞工作所取得的成效,深入剖析了當前商漁船碰撞存在的風險。經過共同商討,確定了《深穗莞“商漁共治”合作共建協議》。各單位一致認為,構建商漁共治長效工作機制、持續加強多方合作,對于有效防范商漁船碰撞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。在此期間,還針對當天聯合行動的具體安排和任務要求展開了討論研究,以確保聯合行動能夠有力、有序地推進。
多方聯動,共管交界水域

聯席會議結束后,六家單位共派遣執法船艇5艘、執法車3輛、執法人員21人,將工作重點聚焦于深穗莞交界水域。對23艘商船和漁船進行了檢查,著重巡查商漁船的水上交通安全狀況,嚴厲打擊在施工區、航道、錨地、碼頭前沿等禁止漁業活動的水域違規開展作業的漁船,并及時清理礙航的漁具網具。與此同時,向來往船舶發放《中國沿海航行船舶防范商漁船碰撞安全指引》,做好防范商漁船碰撞的宣傳提醒工作,宣傳講解海洋伏季休漁制度,強化海洋漁業資源保護意識。
久久為功,共治常態長效

接下來,按照《深穗莞“商漁共治”合作共建協議》的約定,結合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的要求,六家單位將進一步明確監管職責,共同凝聚安全監管的合力,全面落實定期會晤、日常聯系、信息通報、聯合執法等協作機制,切實提升水上安全監管的效能,積極構建“商漁共治”海上安全示范區,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營造安全、有序的水上交通環境。
來源:市海洋綜合執法支隊










